我们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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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来源
融资对创业商家及始创企业的建立及业务扩张、开发新技术及产品以及投资于新员工、设备及设施至关重要。
易周律师行明白创业商家及始创企业所面对的最普遍问题之一是难以获得资本。
我们向寻求从各个来源获得融资的创业商家、始创企业及中小型企业(香港中小企)提供具高度影响力的法律建议。该等来源包括风险资本及私募股权、银行及金融机构、租赁及分期付款安排,以及诸如发票贴现的资产融资。
我们的律师提供具高度洞察力及高度私人定制的服务,并与客户建立深度的关系。我们充分理解增长型企业发起人及创业商家的关切及期望。我们就融资过程的每个阶段向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包括通过“A轮”融资的始创企业融资及随后的优先投资者投资回合、债务融资、首次公开招股前投资及上市。
风险资本及私募股权
创业商家及始创企业可能寻求风险资本公司或私募股权基金以获得融资。
易周律师行就风险资本公司作为向初期始创企业及增长型公司提供融资资本的一种途径向香港中小企提供法律建议。
易周律师行向寻求私募股权以获得融资的创业商家及始创企业提供香港法律建议,而投资者及基金藉此向私人公司作出直接投资,以协助香港中小企扩大流动资本、资助新技术及进行收购或加强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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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香港交易所纪律行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刊发了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针对上市发行人及/或其董事采取八项纪律行动的结果。
香港法院责令JPEX向客户返还247,498泰达币
香港区域法院已对无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JPEX的运营者作出欠动判決。这是由两名原告提起的针对JPEX平台的首起民事诉讼,这两名原告无法提取他们在该平台存入的247,498泰达币(USDT Tether)。
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市场探盘指引》于2025年5月2日生效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出《市场探盘指引》(香港市场探盘指引),其将于2024年11月1日刊发宪报之后的6个月即2025年5月2日生效。从事市场探盘业务的在证监会持牌及注册的中介人届时需确保其符合香港市场探盘指引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就进一步扩大其无纸化上市机制进行咨询
2024年8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进一步扩大其无纸化上市机制发出了一份咨询文件,以提升运作效率及减少纸张的使用。
发展香港虚拟资产市场:2024年香港金融科技周
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博士在2024年10月28-29日于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举办的2024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表的开场演讲词《为香港虚拟资产市场制定监管路线图》中概述了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现时的状况以及未来方向。
香港拟议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2024年7月17日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建议法币稳定币监管制度),联合发表谘询总结,建议如2023年12月的咨询文件中所提出。
合资企业-僵局
中小型企业、 香港中小型企业可决定通过发行股份或与权益合伙人建立合资企业实体以募集资金并开始融资。如属50/50合资企业,僵局的问题可能很关键。
僵局何时会成为问题?
两个合资方各自拥有合资企业50%的股份的合资企业有时被称为“僵局合资企业“僵局合资企业”。此类合资企业将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合资各方必须就合资企业采取的任何步骤达成协议;如果他们不能就某些步骤达成一致,合资企业将不会采取此步骤。
合资企业的结构和管理通常会加剧僵局,如:
- 每一方都可以委任相同数量的董事会董事
- 双方可轮流委任董事会主席且董事会主席没有决定性投票权
- 每一方有同等投票权
- 提前通知每个合资企业方或其代表关于在董事会及股东会讨论的事宜,及
- 法定人数条款可能要求每个合资企业方的代表出席董事会及/或股东会
重要的是,合资方不应故意缺席会议,阻碍决策过程,从而阻止做出决策。因此,各合资方应确保其代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如果合资企业在保留事项(即需要所有合资企业方批准的事项)上不是50/50持股,也可能出现僵局。保留事项清单取决于双方的谈判能力。
双方将需要在能够否决关键决策的权益与合资企业高效运营的需要之间取得平衡。即便在50/50合资企业中,双方也可能允许管理层在不征求合资企业董事会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大部分日常决策。无论合资企业的结构如何,合资协议和/或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哪些决定需要一致批准,并在无法达成协议时启动僵局解决程序。
有关僵局解决方法,参照谷歌网页“中小型企业-始创企业”





